因為自己從事建筑設計職業,常常有朋友咨詢建筑設計的招標方法,下面做一個簡略介紹。
依照《招標招標法》第10條規則,招標分為公開招標、約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布告的方法約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許其他安排招標。約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約請書的方法約請特定的法人或許其他安排招標。
1、招標方法
1)公開招標。即招標人依照法定程序,在指定的報刊、電子網絡和其他前言上發布招標布告,向社會公示其招標項目要求,招引很多潛在招標人參與招標競爭,招標人按事前規則程序和方法從中擇優挑選中標人的招標方法。
2)約請招標。即招標人經過市場調查,依據承包商或供貨商的資信、成績等條件,挑選必定數量法人或其他安排(不能少于3家),向其宣布招標約請書,約請其參與招標競爭,招標人按事前規則的程序和方法從中擇優挑選中標人的招標方法。
2、約請招標的條件和批閱規則
依照《招標招標法》第11條規則,國務院開展計劃部分確認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的當地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開展計劃部分或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能夠直接進行約請招標。這條規則標明重點項目都應當公開招標,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同意也可選用約請招標!
1)約請招標的條件。依照《招標招標法施行法令》第8條規則,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許主導地位的依法有必要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夠約請招標:
①技能雜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環境約束,只要少數潛在招標人可供挑選。
②選用公開招標方法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份額過大。
2)約請招標的批閱和核準。
①工程建設項目。依照《招標招標法》第11條規則,國務院開展變革委確認的國家重點項目選用約請招標應經國家開展變革委同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的當地重點項目選用約請招標,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此外,依照《招標招標法施行法令》第7條規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需求實行項目批閱、核準手續的依法有必要進行招標的項目,選用約請招標的,應當報項目批閱、核準部分批閱、核準。項目批閱、核準部分應當及時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分;《招標招標法施行法令》第8條規則,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許主導地位的依法有必要進行招標的項目是不是滿意約請招標的上述兩項條件應由項目批閱、核準部分在批閱、核準項目時確定;其他項目是不是滿意約請招標第2項條件,即選用公開招標方法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份額過大的確定,應由招標人請求有關行政監督部分作出確定!
②機電產品世界招標項目。依照《機電產品世界招標招標施行方法》規則,選用約請招標方法的項目,應當向商務部存案。
③政府收購項目。依照《政府收購貨品和服務招標招標辦理方法》規則,因特殊情況需求選用公開招標以外方法的,應當在收購活動開端前取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分的同意。此外依照財政部《中心單位改變政府收購方法批閱辦理暫行方法》規則,中心單位因特殊情況需求選用公開招標以外其他收購方法的,收購人應當在收購活動開端前,依照財政部規則要求將改變政府收購方法請求報財政部批閱!